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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须知

发布日期2025-12-09 10:21:56 【关闭】
摘要:

1、根据国税总局2015年第84号公告,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、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。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。如需纸质形式,可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打印。

2、发票开具金额为您实付金额,不包括优惠券的金额、抵扣券。

3、如邮箱没有收到发票,建议您查看是否在垃圾邮箱中,或通过宝健商城-我的订单-查看详情找到您的发票,并保存发票文件在您的手机中。

4、根据国税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,申请增值税发票时,若购买方为企业,则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。

5、发票上传税局系统可能存在延迟,建议您在开具发票后1-2个工作日后再查询。

6、订单确认收货后,可申请补开发票。补开时限:自然年内可申请订单补开发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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